事项名称 | 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确认办理流程 |
办理依据 |
国家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 |
办理部门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办理地点 | 市南区闽江路7号1602房间 |
办理范围 |
一、初级: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级职称资格确认由各区(市)人社局及有相应系列和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负责,相关业务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单位)。 二、中级: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分别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办理。具体办理要求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确定。 三、其他中级:除第二条以外的青岛市所属各单位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请参照以下执行程序办理相关业务: |
执行程序 |
1、工作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按照【用户手册】,注册并登录单位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登录后按照【使用手册-单位版】(附件3),进行单位业务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员开通权限; 2、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按照【用户手册】,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如已已有账号则无需重新注册),工作单位为个人开通权限后,个人登陆后按照【使用手册-个人版】(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上报所在工作单位; 3、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后上报; 4、各主管部门登录网站,按照【使用手册-主管部门版】(附件4),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审核通过并点击上报,上报后个人界面审核状态处显示为“专技处待审核”,主管部门需及时联系专技处进行审核; 5、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 6、个人界面审核状态显示“专技处审核通过”即为最终认定通过,通过人员须登录网站个人账号,按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青岛市全日制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次确认呈报表》,在“本人承诺”处手写签名。工作单位审核后在《呈报表》单位考核评议意见栏加盖公章统一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7、各主管部门审核,在《呈报表》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栏加盖公章,经市人社局验印后存档,并将证书发放给个人。 |
注意事项 |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资格认定实行网络申报,务必认真填报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保证上传附件准确、清晰(毕业证、学位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须上传原件图片,缺一不可)。 2、考核评价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3、劳务派遣人员的《呈报表》、考核评价报告须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共同盖章。 4、相应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至“其他附件”项。 5、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请及时关注审核状态,避免漏报。 6、申报人员可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的审核状态。 |
咨询方式 |
85912042 |
附件 | 附件1.注册登录用户使用手册.doc
附件2.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个人版.docx 附件3.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单位版.docx 附件4.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主管部门版.docx |
事项名称 | 外地调入人员中级高级职称资格确认 |
办理依据 |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40 号) |
办理部门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办理地点 | 市南区闽江路7号1602房间 |
办理电话 | 85912042 |
办理范围及流程 |
一、初级:外地调入人员初级职称资格确认由各区(市)人社局及有相应系列和级别评审权限的市直单位负责,相关业务可咨询各主管部门(单位)。 二、中级:各区(市)、红岛经济区(高新区)、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外地调入人员中级职称资格确认,分别由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青岛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办理。具体办理要求由各主管部门(单位)确定。 三、其他中级及高级:除第二条以外的青岛市所属各单位的外地调入人员中级和高级职称资格认定由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办理,办理范围包括:非青岛市各系列中评委评审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非青岛市各高评委评审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山东省人社厅统一备案编号的除外)。请参照以下流程办理相关业务: 注:国家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不再办理外地调入确认 (一)执行程序及注意事项: 1、工作单位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按照【用户手册】,注册并登录单位账号(如已注册则无需重新注册),登录后按照【使用手册-单位版】(附件3),进行单位业务申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工作单位为申报人员开通权限; 2、个人登录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按照【用户手册】,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如已已有账号则无需重新注册),工作单位为个人开通权限后,个人登陆后按照【使用手册-个人版】(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上报所在工作单位; 3、工作单位逐一审核个人所申报的材料,确保准确无误后点击审核通过; 4、 个人登录网站导出《外地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呈报表》,并按照要求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工作单位将呈报表加盖公章后连同原资格证书及时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5、 各主管部门登录网站,按照【使用手册-主管部门版】(附件4),审核各单位所申报材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点击上报,上报后个人界面审核状态处显示为“专技处待审核。主管部门需及时联系专技处进行审核;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各主管部门所上报材料。个人界面审核状态处显示为“专技处审核通过”后,主管部门可将通过人员的呈报表加盖公章并连同原资格证书,一并邮寄至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1602办公室; 7、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在通过人员的呈报表及原资格证书上加盖公章后,统一邮寄回各主管部门; 8、申报人员可关注“青岛人才”微信公众号,及时获取最新的审核状态; 9、审核过程中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上传相关附件: 1、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图片; 2、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图片; 3、在外地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时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的相关材料(例如调出单位干部行政介绍信,或与原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原单位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图片; 4、公布文件图片或评审机构网站查询截图; 5、央企及所属企业评审的职称,在《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查询地址:http://www.mohrss.gov.cn/gkml/rcdw/zyjsrc/baml/201802/t20180207_288118.html?from=groupmessage&isappinstalled=0)中无法查询到其评审权限的,应上传评审单位具有相应评审权限的授权文件图片(上传至其他附件处)。 |
附件 | 附件1.注册登录用户使用手册.doc
附件2.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个人版.docx 附件3.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单位版.docx 附件4.全日制及市外调入确认说明-主管部门版.docx |
事项名称 | 补办青岛资格证书 |
办理流程 |
一、补办青岛评审资格证书需提交材料(纸质证书): 为方便各专业技术人才、实现业务办理零跑腿,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原青岛市人事局)发放的纸质证书补办调整为通过青岛人才网进行网络办理,补办的证书为新版的山东省职称证书,新证书补办完成后,原职称纸质证书即时作废。具体补办流程请参见以下说明。 1.个人通过青岛人才网(http://rc.qingdao.gov.cn),在【网上办事-热门事项】-“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业务中登录。在青岛缴纳社保的人员,登录用户名为个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卡卡号;在外地缴纳社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可立即登录; 2.登录之后,点击“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点击“新增”,填写补证信息。其中带红色*的为必填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3.保存之后,点击生成承诺书。下载承诺书之后,个人需要打印承诺书,并在“本人签字处”签字,单位须在“现工作单位审核意见”处盖章; 4.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个人点击上传,上传承诺书。此处建议使用IE8以上浏览器、谷歌浏览器或将360浏览器调至兼容模式; 5.上传成功之后,点击提交(在点击提交之前,个人可随时修改所填内容)。提交后,个人选择领取方式并点击提交。如选择“快递到付”,则个人须填写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 6.以上操作结束后,信息则报送至青岛人社局。青岛人社局会审核并制作证书,并按照个人选择的领取方式发放证书。 办理时间:网上材料随时提交,提交后可联系人社局进行实时审核。 二、补办省厅评审高级资格证书需提交材料(纸质证书): 1.持证人须据实填写《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见附件),须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无主管部门的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一张两寸照片; 3.2004年之前取得资格的,需同时提供经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评审表》复印件。 办理时间:提交材料后,由青岛市人社局适时集中提交省人社厅办理。 三、补办电子职称证书: 已实行电子证书的证书补办,持证人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24.128.251.110:8185/rsrc/)自行打印补办。 |
办理部门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
办理地点 | 闽江路7号市政府后楼1602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85912042 |
附件 | 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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