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留学回国人员办理在青就业工作介绍信。
办理依据     依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留学政策及青岛市促进和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受理单位: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
    办理地点:全程网上办理。
办理条件     来青就业并持有由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专科以上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扫描件。
    2.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单位接收函。(可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中点击“人才引进”,下载单位接收函模板,填写相关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后上传)。
办理流程     (一)登录系统
    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hrss.qingdao.gov.cn/),在“专题专栏”中点击“人才引进”,点击“留学人员来青就业报到”。进入后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录个人用户进行网上业务办理。     (二)填写信息
    登录个人用户后,选择“就业报到”,按要求据实填写基本信息,上传材料。
    (三)提交审核
    确认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将无法修改,请确认无误后再点击提交。
    (四)自助打印
    审核通过后,在线自助打印工作介绍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提交申请2-3个工作日,在“办理状态”显示为“已通过”时,点击“自助打印”打印工作介绍信。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0532-85912043。

青岛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青 岛 市 人 才 服 务 中 心  地址:中国山东省青岛市同安路8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