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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23年04月27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有关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新时代“人才强青”计划,推动《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青人社字〔2022151号)落地生效,鼓励留学人员在青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实施2022年度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留创计划”)。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留创计划的申报范围为留学人员企业,一般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习满1年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1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访问学者工作经历(含已获得居住国永久居留权、加入外籍以及从港澳台地区出国的留学人员);

(二)申请人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所持股权不低于10%,或是该企业自然人中的第一大股东,或个人在该企业所持股权不低于30%

(三)申请人有较强企业管理能力,对企业发展思路清晰;

(四)申请人原则上需全职到岗工作,且在青缴纳社会保险

(五)留学人员企业为在青岛市辖区范围内创办注册,成立时间不早于20175月6日(含5月6日);

(六)留学人员企业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符合青岛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产品(含服务)具有较好的创新性和市场前景;

(七)留学人员企业申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此外,留学人员企业成立五年以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审核认定,可直接纳入支持范围:

(一)入选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获评国家最具成长潜力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

(二)中国青岛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一、二、三等奖选手,获奖5年内在青岛创办企业;

(三)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市级及以上“专精特新”;

(四)在我市创办的企业近3年累计获得创投风投机构2000万元以上增资扩股投资(该项所指创投风投机构是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的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人);

(五)留学人员入选且尚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

二、申报时间

2022年度留创计划申报时间为20234月27日至20235月31日。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一)材料申报。以单位账号登陆“青岛人才网”(https://rc.qingdao.gov.cn/),点击“一站快办-留学人才港-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模块,开通网上申报权限,在线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附件(上传附件均须为原件扫描件)。

(二)受理审核。按照企业注册地,企业所在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功能区党群工作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后提交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综合评定。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主要内容包括:审阅人创办企业自评材料听取企业发展情况汇报、现场考察等,对申请人企业发展情况、支撑保障条件、创新创业业绩、在青贡献等情况根据评价指标进行打分,形成专家评价意见。

(四)审定公示。形成拟支持奖励企业名单,报相关部门备案,并将名单按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涉密人才、项目不予公示,经调研核实后予以确认。

(五)下达计划。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留创计划。

四、支持措施

入选留创计划企业的留学人员,从申报认定年度的次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其创办企业上年度在青地方综合贡献与本人在企业占股比例乘积的30%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企业上年度在青地方综合贡献×留学人员本人占股比例×30%)。除资金支持外,市、区两级还将协同对入选企业提供创业指导、金融服务、优先推荐等多方位服务(详情请见附件1第四章 支持措施)。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人才分类证书或文件、涉密人才和项目相关材料,请联系相关区(市)人社部门或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线下提报。

(二)首次申报时间由留学人员企业存续期间自主确定,3年时间接续计算,期间企业不再存续的,留创计划支持政策自动终止。同一企业名称、同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重复申报留创计划。

(三)留创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对纳入留创计划支持的企业后续奖励资金的拨付和支持计划实施,通过组织年度绩效评估,依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提出拨付建议。年度绩效评估以工作(商业)计划书等为主要依据。对绩效评估不合格的暂停拨付并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终止奖励资金后续发放。

(四)留学人员创业奖励资助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享受的原则,留学人员企业同一年度获得过市科技部门创业资助项目、高层次人才团队资助项目的,不重复享受本留创计划的创业资助。

(五)申请人不得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申请人及企业需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含线下提报材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套取、骗取留创计划创业奖励行为。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85912043

申报服务电话:6778187967781509(详情请见附件2)。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423



附件:

1. 附件1、关于印发《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1).pdf

2. 附件2、全市留创计划申报服务咨询电话.doc

3. 附件3、申报材料清单.doc

4. 附件4、2022年度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支持计划申报汇总表.doc

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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