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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国际合作交流部
日期:2022年06月09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重点功能区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64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主要表彰有国(境)外留学或研修、培训经历,回国后践行留学报国理想,敢于担当、甘于奉献,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主要是指:

1.在我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各、新能源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十强产业领域一线工作,取得重大科研成果并带来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2.海外学成归国后,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在我省领、创办企业,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留学回国人员;

3.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离岗创业等方式参与企业科研、生产、成果转化等,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的省内事业单位留学回国人员;

4.长期在我省教育、科技、工业、农业、文化、医疗卫生及服务业等领域一线工作,有突出创新成果或取得突出业绩得到行业公认的留学回国人员。

已经获评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齐鲁杰出人才奖及提名奖、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山东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列入推荐表彰范围。

二、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参加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评选表彰的人员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有国(境)外留学或进修、培训时间1年(含)以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2.一般应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特别优秀的本科毕业(学士学位)人员也可作为推荐人选;

3.长期固定在我省工作3年(含)以上;

4.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职业道德和科学精神;

5.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6.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所在企业依法履行法律、社会义务,在依法纳税、安全生产、环保和诚信公平交易中无不良记录。

三、推荐人选名额

各区(市)、功能区最多推荐2人,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不推荐。

四、推荐工作程序

确定的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为其填写《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附件2),由区、市人社局审核汇总后,于2022年6月13日前将推荐人选相关材料(纸质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国际合作交流部(崂山区同安路891号204室)。市人社局将根据推荐情况,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2名推荐人选报省人社厅。

五、奖励办法

省政府将对评选出的留学回国人员授予“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称号,并颁发证书,给予5万元奖金奖励。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畅通与留学人员企业联系的渠道,深入了解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情况,切实将业绩优秀人选推荐出来。推荐工作结束后,将对推荐结果进行通报。

(二)严格标准。要认真把握人选资格条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圆满完成。

(三)善于总结。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总结吸引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工作经验,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为海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联系人:解春慧、张珍珍,联系电话:88613358、67781879。

 

附件:1.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推荐表

2.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形式审查清单

3.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7日 

                                


附件:

1.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表.docx

2. 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形式审查清单.docx

3. 省人社厅关于做好第八次山东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表彰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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