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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奖金的通知(青科服字〔2017〕2号)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0日

关于调整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奖金的通知

青科服字〔2017〕2号

2017-05-0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意见》(青发〔2016〕24号)精神,进一步调动我市科技工作者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青岛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市政府令193号)及实施细则,经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32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自2016年度起,市科学技术奖励全面提高各奖项奖励金额,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科学技术最高奖

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奖金每人提高到100万元。

二、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奖金每项分别提高到15万元、10万元和5万元。

三、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市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奖金每人(组织)10万元。

青岛市科学技术局 青岛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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